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5-03-17 15:18:51 浏览:38次
景陶教函[2015]10号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中心:
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理论教学密切相关、相辅相成,是我校建立示范性的应用技术型大学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实践教学秩序、严格实践教学管理,加强实践教学监控,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本学期将开展实践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教学主要检查教学过程、教学文件和实验报告
(1)教学过程检查主要安排人员进行随机听课检查。
(2)教学文件主要检查本学期带该门实验课程的指导教师的教学文件,包括标准实验报告、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案、实验课堂记录本。
(3)实验报告检查主要对该门实验课程的学生实验报告进行抽查,检查学生的实验报告完成情况和指导教师的批阅情况
(4)教学文件和实验报告检查一般安排在实验课程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教务处组织对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抽查,具体要求如下:
(1)对于利用机房进行集中地点实训课程,主要检查教学文件、实践过程。教学文件包括实践教学安排表、实践教学大纲、实践指导书。
(2)对于课程设计、科研训练等实践课程,主要检查教学文件、课题选题情况、师生比情况和学生完成情况。
(3)对于各类实习主要根据提出的实习实训方案(见景陶教函【2015】8号文《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安排的通知》)进行详细检查,包括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及实习日常安排等教学文件,学生的实习报告及批改情况,实习实训详细安排必须按文件要求报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财务处见此安排方可报销划拨的实习实训经费。
二、检查方式
1、本次实践教学检查采取各学院经常性的检查与校级教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各学院要建立经常性的实践教学检查制度,并有计划地组织教师相互听课和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法讨论等活动,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以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3.校教学督导对各类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等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请各学院加强对本学期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全面了解实践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二0一五年三月十七日